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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国最新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1-10级、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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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2018工伤认定流程
2018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1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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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7版)出来了,赶紧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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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实务中参考。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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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7版)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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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图集
安全文明措施
工伤职工医疗保险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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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怎么算?2018年的最新标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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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伤赔偿计算
工伤赔偿标准
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因此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较上年度增加了55600元。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这个数据,直接影响职工工亡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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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详细的工伤赔偿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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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到底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很多人并不是太清楚,下面我从承担的主体予以分类,将这些费用明细进行归纳,列个清单,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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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工伤规定--违法责任制度--八类相关合同--施工现场环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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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参加“四周时间,圆梦一建”活动 工伤处理的规定 1. 工伤认定(6+3) 1.1 工作认定 ■ 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工伤(六条)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工作)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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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工伤怎么处理?这里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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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该怎么办?我们梳理出工伤后医治赔偿的四步流程。 1【第一步: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现金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应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治疗。 2【第二步:申请认定工伤】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才可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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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工伤保险新规为农民工再加一条“保险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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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标施工组织设计
超高层施工组织设计
商业综合体施工组织设计
摘要:近日,河北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民工的各种保障日益规范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再次强调,要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此次新规的发布,将对解决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等问题的解决,起到推动作用,此举将为我省建筑工人系上一条坚实而有力的“保险绳”。 那么,此次新规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又有哪些亮点,效果又会如何?对此,记者采访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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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农民工办工伤险 将不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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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企业连带责任
摘要:陕西省人社厅、住建、安监、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视频会议。 依法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重申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并强调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办施工许可手续须提交参保证明 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除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外,对项目使用的所有工人,包括农民工,也要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使参保方式更能适应建筑施工企业特点。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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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发生事故怎么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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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劳动的人员通常是农民工和临时工。如果有签劳动合同,则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要求赔偿。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要求赔偿。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有三种方式可以获得赔偿。一是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二是法院人身伤害赔偿诉讼;三是劳动部门工伤认定仲裁。 一、协商确定赔偿数额 通常进行协商是受害者家属和建筑单位。 1、赔偿数额要合理合法 由于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家属情绪比较激动,因此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对此,施工企业应当及时咨询律师,根据被害人情况以及上述工伤、伤害赔偿标准计算出一个合理的数字作为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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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1000㎡地库坍塌专家鉴定报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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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现场施工质量
安全生产管理
专项施工方案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来源:建设施工安全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事故回顾 8月1日凌晨4时20分许,江西南昌一“限价房”在建项目中骏雍景湾地下室车库顶板发生局部塌陷事故,引发社会关注。7天后,江西官方通报了南昌中骏雍景湾“8·1”地下室顶板塌陷事故情况的初步原因。 8月8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印发事故情况通报,该通报还原了事故经过并分析了事故初步原因。通报还提到,塌陷事故发生后,南昌县住建局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情况开展调查,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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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标《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今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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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62-2017,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31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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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岩崩事故遇难家属认尸 对鉴定结论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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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度重视湖北岩崩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成立,承诺从快从实调查国务院调查组:将给社会一个满意交代昨日上午,湖北省恩施“11・20”高阳寨隧道口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国务院调查组在巴东县野三关镇正式成立。调查组组长王德学承诺,调查组将尽快完成搜救任务,查出事件真相,给死难者及其家属和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据会上透露,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不排除人为的因素,但也有事发前下雨等诸多客观原因,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认定,还有待实际调查后作出的结论。国务院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生产总局、铁道部、交通部、监察部、公安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以及湖北地方政府的人员组成,并邀请了全国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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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2018年3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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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结算扯皮是甲乙双方最经常发生合同纠纷的原因,施工单位由于处于弱势,结算扯皮更是拖垮施工单位的主要原因,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2018年3月1日实施! 注:由于「规范」文字较多,现仅把最关键鉴定部分呈现给大家。 5 鉴定 5.1 鉴定方法 5.1.1 鉴定项目可以分类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鉴定人应分别进行鉴定后汇总。 5.1.2 鉴定人应当根据鉴定项目证据材料是否完整、充分、详细,优先选择能准确进行鉴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如受证据所限,可采用概算、估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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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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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了么? 新版《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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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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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66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62-2017,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3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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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业务种类和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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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机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摘要】“业务”是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坚持专业化发展的基础上“巩固、深化和拓展业务”,始终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是房地产估价的传统主要业务之一,但仍然存在着“巩固、深化和拓展业务”的问题。其他的传统主要估价业务有:房地产抵押估价、房屋征收评估、房地产税收估价。 一、司法鉴定与司法鉴定估价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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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2018年3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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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扯皮是甲乙双方最经常发生合同纠纷的原因,施工单位由于处于弱势,结算扯皮更是拖垮施工单位的主要原因,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2018年3月1日实施!结算扯皮不再愁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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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结算扯皮!新版《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自2018年3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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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杜绝结算扯皮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合同解除争议鉴定
索赔争议鉴定
杜绝结算扯皮!新版《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规范明确了建筑工程在进行仲裁、诉讼等过程中,建筑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对于保护建设工程企业、人员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应当了解其操作流程,尤其是企业管理人员。 重要章节内容: ①合同争议的鉴定②证据欠缺的鉴定③计量争议的鉴定④计价争议的鉴定⑤工期争议的鉴定⑥索赔争议的鉴定⑦签证争议的鉴定⑧合同解除争议的鉴定 重要章节内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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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2018年3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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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扯皮是甲乙双方最经常发生合同纠纷的原因,施工单位由于处于弱势,结算扯皮更是拖垮施工单位的主要原因,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2018年3月1日实施!结算扯皮不再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66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62-2017,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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