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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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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立即下载

等级: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_1     文件 25KB 格式 doc

内容简介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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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内容解读及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培训讲义(85页) 立即下载

等级: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_2     文件 4MB 格式 ppt

关键词: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新安全生产法》内容解读及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培训讲义(85页)
内容简介 修法要点:   增加完善十七项法律规定   1.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第3条)   2.完善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职责。(第7条)   3.增加安全生产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的规定(第8条)   4.增加协会组织工作定位的规定(第12条)   5.增加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规定。(第20条)   6.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的规定。(第21-23条)   7.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第25条)   8.增加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规定。(第2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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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1人感染视为重大安全事故文件被撤销!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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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全生产隐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信息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工地1人感染视为重大安全事故文件被撤销!
一、最严负责复工令出台  2020年2月7日,成都住建局出台一份通知(成住建防疫发〔2020〕22号)明确: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由住建主管部门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信用扣分:  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人以下被隔离的,视为一般安全事故;  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10人被隔离的,视为较大安全事故;  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构成犯罪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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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工地1人以上疫情确诊为重大安全事故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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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重大安全事故 成都天府新区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注意!工地1人以上疫情确诊为重大安全事故
注意!工地1人以上疫情确诊为重大安全事故!  2月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   划重点!实现信用评价管理 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依照违反安全生产作业规程的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实施信用扣分。(一)未按规定对所属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的;(二)谎报、瞒报、故意错报疫情防控信息的;(三)未达到复工复产标准擅自开工的;(四)复工复产后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疫情防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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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工地1人感染视为重大安全事故违反规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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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全生产隐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监理单位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撤销!工地1人感染视为重大安全事故违反规
撤销!工地1人感染视为重大安全事故违反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提高复工条件!  一、最严负责复工令出台  详见《注意!工地1人以上疫情确诊为重大安全事故!》  2020年2月7日,成都住建局出台一份通知(成住建防疫发〔2020〕22号)明确: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由住建主管部门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信用扣分:  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人以下被隔离的,视为一般安全事故; 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10人被隔离的,视为较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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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二级建造师备考大礼包 立即试听

学员数 112 好评率 98%

关键词: 二建 二级建造师课程 二建教材 2022二建考证 二建考试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2022二级建造师备考大礼包 立即试听

筑龙VIP施工课表 立即试听

关键词: 建筑施工 BIM 水电 路桥 土木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筑龙VIP施工课表 立即试听

建设工程风险防控——安全事故的风险与应对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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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全生产制度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建设工程风险防控——安全事故的风险与应对
 建设工程风险防控——安全事故的风险与应对 全过程工程咨询决策阶段  建设工程风险防控 安全事故的风险与应对  据江苏省住建厅官网官网消息,2019年3月21日下午13时46分左右,由中建某局施工总承包,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航宝胜海洋工程电缆项目101a号交联立塔、101b号交联悬链楼新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坍塌事故,致6人死亡、5人受伤,该脚手架承包运营单位为业主指定。对中建某局的处罚为“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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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1人以上感染将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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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成都天府新区 重大安全事故 主体信用评价管理 1人以上感染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工地1人以上感染将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
  成都市工地1人以上感染等同10人死亡! 将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 2月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   划重点!实现信用评价管理 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依照违反安全生产作业规程的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实施信用扣分。(一)未按规定对所属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的;(二)谎报、瞒报、故意错报疫情防控信息的;(三)未达到复工复产标准擅自开工的;(四)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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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停工令”与“安全事故”的逻辑分析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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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施工合同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监理“停工令”与“安全事故”的逻辑分析
 前言  足球比赛中,若中场队员失球,而后位又处理失误导致球被对方队员截留从而射门。那么,这次失分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守门员没守住这次射门吗?而面对守门员的辩解,主教练不仅不听,而且会越辩越罚,这合理吗?  而对于现在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安全事故”)亦是如此。发生安全事故,追究监理人责任的主要理由往往在于,普遍认为监理没有签发停工令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仅如此,实践中的处罚力度从来不轻…… 本文在对监理人签发停工令的法律依据进行阐述的同时,首先分析了监理人签发停工令的前提,并对监理人未发停工令与安全事故发生间的关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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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确诊1人以上疫情,视为重大安全事故!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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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施工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成都天府新区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工地确诊1人以上疫情,视为重大安全事故!
点击下方蓝色标题进行文本下载: 一、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春节后复工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0年) 建筑工地疫情防治应急预案(2020年) 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206页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培训讲义PPT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PPT 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返岗员工篇 建筑工地以安全生产思维防控疫情培训PPT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手册培训讲义PPT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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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事故 查看详情

浏览数:411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工地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事故

 来源:青铜安全课堂  昨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     划重点! 实现信用评价管理  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依照违反安全生产作业规程的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实施信用扣分。 (一)未按规定对所属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的; (二)谎报、瞒报、故意错报疫情防控信息的; (三)未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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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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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4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国务院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9年2月17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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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4月1日实施!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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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4月1日实施

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资料下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4月1日实施!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应急工作体制。《条例》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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